贵州一企业职工因感冒到医院输液,一个多小时后却死在了病床上。有关部门给出的鉴定结果是:“不属于医疗事故”——
“我丈夫因为患感冒,到医院输液1个多小时就死在病床上。但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其结果竟是‘不属于医疗事故’。家里的顶梁柱倒下了,以后的生活怎么办呀?……”前不久的一个上午,一个叫龚云的妇女泪流满面地向记者哭诉。
龚芸是贵阳华峰电器公司职工。龚芸反映,她33岁的丈夫谢宝忠也是华峰公司职工,3个多月前的一天,谢宝忠到贵州开磷集团医院小河分院看病,医生在给他诊断后进行输液治疗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死在了医院。之后贵阳市小河区卫生局委托贵阳医学院法医教研室、贵阳市医学会分别对尸体作法医学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但鉴定结果竟是“不属于医疗事故”。
说起丈夫的离去,龚芸悲痛欲绝。龚芸告诉记者,该医院医生周某经过常规检查后认为,谢宝忠“咽部红肿、充血,双肺噪音稍粗”,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生命体征正常”。医生随后开出治疗处方,给谢宝忠输液。大约40分钟后,该医院一位清洁工进输液间时发现谢宝忠呼吸困难,不能说话,于是向值班医生报告。值班医生赶到谢宝忠的病床前,采取措施进行抢救。龚芸说:“当我得到通知赶到医院时是上午10时10分左右,那时我丈夫已经停止了呼吸,耳鼻出血,全身大面积红斑。”事发后,医院将情况向小河区卫生局进行了报告,6月18日中午11时许,该局局长助理黄某等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对现场谢宝忠使用的所有药品和药具进行封存,并组织人员将尸体运往贵阳南明殡仪馆冰冻。
6月20日,小河区卫生局委托贵阳医学院法医教研室作法医学鉴定。龚芸说,由于自己悲痛致极,无法前往观看尸解过程,便委托其侄子全程观看。龚芸的侄子黄琨告诉记者,当天上午9点开始尸解,他要求观看整个尸解过程,遭到尸解人员拒绝,理由是“亲人看了受不了,会影响操作”。尸检完成后,小河区卫生局黄某就叫龚芸把死者的尸体火化,以免“增加冰冻费用”。
6月22日,龚芸听从卫生局领导意见,含泪把丈夫尸体火化。7月8日,贵阳医学院法医学教研室得出鉴定意见,认为:“谢宝忠系因支气管哮喘发作引起缺氧、窒息,终因呼吸功能衰竭死亡。”
对于这一鉴定结论,龚芸说:“丈夫平常看病检查时,从未发现患有哮喘病,怎么一般的感冒咳嗽,一下子就变成哮喘病了呢?”龚芸认为,这样的鉴定结果不可信。
7月21日,小河区卫生局又委托贵阳市医学会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贵阳市医学会于8月31日下午组织有关专家及医患双方召开鉴定会。记者在贵阳市医学会2005年8月31日制作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上看到,鉴定专家的意见是:“根据尸解报告,完全符合‘哮喘’病理改变,亦说明病人过去有‘慢性哮喘’。在1小时内输入400多毫升液体,不会导致左心衰,其心脏、肺、脑的改变是缺氧、呼吸衰竭所致。”鉴定结论是“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
面对这份鉴定结论,龚芸表示,她曾看过丈夫所输药品的说明书,也咨询过医学专家。“医学专家告诉我,200毫升氧氟沙星至少要2个小时才能输完,当天输进我丈夫体内的所有药物全部输完的话,最少也要3个小时。可是,医院却在不到1个小时的时间内,向我丈夫体内输进了400多毫升的药物!”
龚芸认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有明显错误。在鉴定程序上有“专家现场检查患者”字样。龚芸说,其夫尸体在6月22日就已经火化,专家在8月31日才组织起来开鉴定会,到哪儿检查患者去? 对此事,开磷集团医院小河分院负责人解释说,发现谢宝忠病情突发变化后,当时医院考虑到哮喘急性发作,并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抢救,还及时向120求救。
据悉,小河区卫生局已于9月21日将这起医疗争议案件移交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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