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肚子疼患者死在手术台 医院赔偿近1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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肚子疼患者死在手术台 医院赔偿近13万
 
 

 

 

 

    汉网消息 (通讯员余敬海记者王兵实习生胡婧)一名患者因腹部疼痛到医院求治,不料死在了手术台上。昨日,当事医院因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经法院调解,一次性支付近13万元赔偿款给死者亲属。

    去年5月26日,竹山县城关镇48岁的温某因腹痛、呕吐、恶心,前往该县一家医院接受治疗,并被诊断为“肠梗阻”。最初,院方对其保守治疗24小时。后因治疗效果不佳,院方经患者家属签字同意,在全麻醉的状态下进行“肠梗阻松解术”。

    然而,温某在手术后不久便死亡。当年底,该事故经十堰市医学会鉴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随后,温某亲属将院方告上法庭请求赔偿共计15万余元。

编辑张早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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