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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残留胃管折磨患者两年 不是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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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残留胃管折磨患者两年 不是医疗事故
 

 患者手术后头昏脑胀、呼吸困难,数十次奔波于重庆、成都、江西等地求医,才发现隐藏鼻咽内的胃管。目前,患者准备将当初实施手术的医院告上法庭。

    术后患上“鼻窦炎”

    今年63岁的田应明是彭水县汉葭镇人。因患慢性结石性胆囊炎,于2001年6月23日入住彭水县人民医院。 医院决定实施电视腹腔镜胆囊切除手术。“手术前,医护人员从左鼻孔插入胃管时多次失败。”田应明说。田应明出院后,左鼻孔经常堵塞、出血,并且咽喉疼痛。她回到县人民医院继续治疗,毫无效果。当年7月9日,医生再次检查时发现田应明咽喉部充血,但病因不明。

   

 

    才切胆囊,又患怪病,田应明踏上漫漫求医路。两年里,她忍着病痛折磨,数十次辗转于重庆、成都、江西各大医院,光是医疗费用就花去3万余元。医生们按照鼻窦炎、咽喉炎对她施治,但效果甚微。

    鼻腔里夹出胃管

    2003年5月16日上午,田应明再次前往三医大重庆大坪医院求医。在该院耳鼻咽喉科,她找到老专家周定蓉。

    周定蓉看到万般痛苦的田,详细询问病史。田提到两年前切除胆囊的事,特别说明胃管插了几次。周定蓉一番检查后大吃一惊,“你鼻孔深处好像有个异物。”

    当天下午专家会诊,确定田应明鼻咽部存在异物。周定蓉从田应明鼻腔深处夹出两截长短不一的塑料管,根部已腐蚀且呈黑色。记者看到,大坪医院《病情诊断书》上写着,“鼻咽部异物存留。塑料管长约10厘米,直径约6毫米。”

    鉴定结果非事故

    折磨自己两年的居然是当初手术时插入的胃管?!得知此事,田应明愤怒不已。她找到彭水县人民医院,院方认为她在摆天方夜谭。该院领导亲自到大坪医院求证后,才不得不承认事实。

    田应明多次要求对方给个说法。但由于赔偿数额没有达成一致,双方谈崩。

    去年4月20日,田应明向彭水县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去年9月14日,彭水县医学会出具技术鉴定书。结果让田应明惊呆了:该病例不属医疗事故!

    彭水县医学会称,主要是因为异物取出后,患者并无后遗症;而鼻咽部胃管无需在全身麻醉状态下取出,按照相关规定,不足以构成医疗事故。但医学会同时称,胃管存留在患者鼻咽部长达两年之久,“给患方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一定的痛苦”。

    田应明不服,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因无法筹得4000元鉴定费,她放弃了再次鉴定。

  田老太欲告医院

    近日,田应明在咨询了律师后,准备把彭水县人民医院告上法庭。在她的记忆中,患“鼻窦炎”那两年不堪回首。多次医治无效之下,子女甚至以为她患了癌症,把她送到华西医科大学查血。

    “医院的确存在过错。”昨日,彭水县人民医院业务副院长辛力承认。辛说,早在发现残留胃管前,因田应明存在胆囊切除术后反应,该院已决定返还3000元手术费用,但田没有领取。辛力称,胃管被取出后,医院已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强化了手术的有关操作和检查制度。“我们多次谈过赔偿问题,但没能协商一致。”辛说,因为医院的失误给田应明带来了伤害,“依照规定,该怎么赔就怎么赔。”

    律师说法:

   律师龙兴强认为,按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条规定,“如果田应明所述属实,符合四级医疗事故标准。”

   “不管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田应明都可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起诉医疗机构。”龙兴强称,在诉讼过程中,田还可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且无论鉴定结果如何,医疗机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记者李定兵实习生汪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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