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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输液出现异常反应身亡医生不尽责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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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输液出现异常反应身亡医生不尽责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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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输液出现异常反应身亡医生不尽责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卢金增通讯员春笋进生) 患者正在输液,身为医生的高某竟回家去吃饭。高某没有料到,因为不尽责,自己犯了医疗事故罪。尽管他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但7月3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判决。

  高某是乐陵市朱集镇人,是当地有名的乡村医生。去年2月的一天,同村的刘某身感不适,高某便上门为其看病。经诊断,高某决定在刘某家中为刘某进行输液治疗。输液进行到第三天,高某为刘某输上液后,就回家吃饭了。就在此时,刘某突然出现异常反应。高某随后赶到刘家,却忘记携带抢救用的药品。刘某病情急剧恶化,家人随即将其送往县城医院抢救,在途中刘某不治身亡。山东省医学会经调查,认定此次事故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高某承担主要责任。

   今年2月,乐陵市法院以医疗事故罪,一审依法判决高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赔偿刘某亲属6.25万余元。高某对此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德州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高某违背医疗规定,在治疗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患者死亡,其行为已构成医疗事故罪,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编辑张早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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