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怀宁县石牌镇人何小红在怀宁县人民医院分娩时,因该院的医务人员一时大意,错输了血,造成何小红染上了席汉氏综合症,至今仍未治愈,并导致继发不育。15年后的今天,何小红把该医院告上了法庭。不久前,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
1990年8月初,家住怀宁县石牌镇猫山街的孕妇何小红肚子一阵疼痛。她知道自己快要临产了,在家人的陪伴下,来到了怀宁县人民医院。然而不幸的是,婴儿夭折了。何的家人被医生告知,何小红在生产的过程中发生了大出血,要输血。性命关天!何小红的家人没有半点犹豫就答应了。
何小红事后说:“当年8月7日,我第一次输血后,没过多长时间,身体各部位都感到不适,特别是头部像刀切般疼痛。医生在为我查血数时发现我只有4.8克。医生当时说是贫血,要我继续输血。8月9日和12日,又继续输血,三天共输入880ml的血。输血后我的身体不但没有好转,反而身体更加疼痛。在第三次输血不久,医院方发现在为我输血时把我的血型给配错了,我原本是B型血,而医院给配了A型血,输血后导致溶血反应。医院见事不妙,马上把我转到上海瑞金医院进行抢救。”
事发后,怀宁县人民医院在有关人员的协调下,于1993年5月25日与何小红达成协议:确认错配血型构成医疗事故,且当时治疗已有效果。同时,由怀宁县人民医院给付了至当时止已花费的医疗费用三万余元,再补偿此后的医疗等费用一万元。
“该协议的订立是建立在当时认为对我治疗有效的基础上。”何小红说:“协议订立后,我因身体长期不适,不断求医,但收效甚微。病情也一波三折,时好时歹。在长达十年的治疗中,未见病愈。但我和家人还抱着一线的希望于2003年再一次来到上海瑞金医院求治于有关专家,被确诊为席汉氏综合症,继发不育。经咨询专家得知,该病需长期药物替代治疗,且不育症无法根治。目前我们的医药费又花去了三四万元,夫妇俩又下岗在家,没有钱再去求医。多次找到医院进行协商,都无果而归。” 一怒之下,何小红把怀宁县人民医院告上了法庭。2005年1月14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原告何小红要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其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医疗费等共计270874元。最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怀宁县人民医院赔偿何小红后续治疗费54000元。
据了解,原、被告双方均不服判决,皆上诉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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