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报12月27日讯(记者严玲玲通讯员陈宜森)李先生和一个牙齿诊所的医疗纠纷可谓百转千回。本来,医疗鉴定的结论写明牙医应该免责,但是患者因为多次治不好告到了法院,而诊所却没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根据医疗纠纷举证倒置原则,这家诊所日前被商河法院认定有过错,需赔偿患者医疗费1549元。
这是一起发生在商河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李先生在收到济南市医学会认为不属医疗事故的鉴定后,开始感到非常绝望。他是在2004年10月到这家牙科诊所内补牙的,过了不到两个月,诊所的胡医生又为他的左侧两颗牙做了牙套固定。诊所虽然收钱不多,前后只有70元,但令李先生想不到的是,两颗牙齿治疗后却不能咬合了。这不仅导致他感觉特别不舒服,而且还直接影响了吃东西。
此后,李先生又多次到诊所治疗,但诊所都没有给他治好。2005年8月,李先生不得不先后7次到省城的大医院进行治疗。后经济南市医学会鉴定,这起纠纷不属医疗事故。为此,诊所“理直气壮”地表示不承担李先生的经济损失。
但是,事情到了法院后却出现了转机。法院认为,本案虽不属医疗事故,但李先生经诊所治疗后牙齿无法咬合的事实却存在。对此,根据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诊所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李先生牙齿的无法咬合也不是自己造成的。据此,法院认为诊所既然无法举证,就应当对患者李先生适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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