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纠纷案例 >> 医疗举证 >> 文章正文
正骨钢板断裂 医院承担责任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正骨钢板断裂 医院承担责任
 

 正骨钢板在患者体内断裂,医院拿不出钢板质量合格的证据。4月12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医疗赔偿纠纷案,判决医院赔偿患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2万余元。

    2002年9月28日,李先生因交通事故腿部骨折,到南阳市正骨医院处作了钢板固定手术。2003年9月4日,南阳市正骨医院对李先生腿内的固定物进行拍片,发现所固定物钢板断裂。李先生为解决钢板断裂不能康复花费12000余元。双方协商未果,李先生遂将南阳市正骨医院诉至法院。

    庭审中,被告未申请对钢板质量鉴定。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到被告处对骨折进行固定,由于被告给原告固定的钢板断裂,致使原告的骨折没能及早愈合,且被告对所使用的钢板未进行质量鉴定,也无证据证实钢板的断裂系原告个人所致,所以,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

编辑张早刚编辑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母亲捐肾救女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武汉律师,什么是医疗事..
·武汉律师,哪些人可以申..
·当发生输血、输液、注射..
·患者举证时需注意的问题..
·误诊的法律责任
·武汉:医疗纠纷再发惨剧..
·病历被伪造的医疗事故纠..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联盟网站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