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纠纷案例 >> 非法行医纠纷 >> 文章正文
无证行医致人死亡 太原一庸医一审被判三年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无证行医致人死亡 太原一庸医一审被判三年
 

 人民网山西视窗1月27日电  违反操作常规,业务过失,太原市一诊所庸医被判3年有期徒刑。今天,太原市的赵老太太拿到致儿子死亡的庸医李荣登有罪的判决。 

    太原市万柏林检察院指控称,李荣登于2001年7月10日下午出诊,在赵老太太家为她的儿子于波一输液,输上液体后,李荣登即返回诊所。患上呼吸道感染的于波一在输第二部清开灵液体时,出现发抖烦躁症状。后李荣登在对于波一进行抢救时,违反医疗操作常规,并误用抢救药物致使于波一病情加重,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去年年底,万柏林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李荣登辩称其行为并不是受害人死亡的原因,也不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在抢救中,并未使用氯丙嗪药物。 

    法院查明,李荣登虽然有医师资格,但未经注册且未取得执业证书,其行医不具有合法性。法院认为,李荣登应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母亲捐肾救女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武汉律师,什么是医疗事..
·武汉律师,哪些人可以申..
·当发生输血、输液、注射..
·患者举证时需注意的问题..
·误诊的法律责任
·武汉:医疗纠纷再发惨剧..
·病历被伪造的医疗事故纠..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联盟网站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