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退休护士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情况下,私自为产妇接生。渝中区法院在日前判决认定,退休护士构成非法行医罪,并对其判刑2年。
法院调查证实,重庆市血液中心退休职工刘某曾是沙坪坝一家三甲医院妇产科护士,2003年从市血液中心退休。刘某退而不休,买来接生用的医疗器械、药品,利用自己掌握的妇产科技术,从2002年开始私自为产妇接生。市卫生局和渝中区卫生局都证明,刘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刘供述,她在2002年为他人接生时认识了张某,2005年8月,张某的妻子临产,刘去检查,听了胎音,是正常的。同年9月13日凌晨3时许,张打电话喊她去接生。然而,胎儿生下来就死了。张还是给了她300元。当天7时30分,产妇也死在家中。事后,刘赔偿了死者家属6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构成了非法行医罪。鉴于现有证据不能确认刘非法行医的行为与胎儿、产妇的死亡有因果关系,以及她主动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法院决定从轻处罚。
该院有关法官称,他们每年都要审理一些非法行医案件,很多都是因为私自为产妇接生而导致母婴死亡。据分析,受害方很多都是从农村来渝打工的,为了节约医疗费而选择了没有资质的个体医生,最终酿成悲剧。法官提醒市民,求医问药、生小孩千万要到正规医疗机构,万一发生医疗事故,赢了官司也能讨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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