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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授猝死在输液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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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授猝死在输液室
 
 

 

 

  沪上音乐界一知名女教授欲赴三亚旅游,为了准备一些抗生素,行程前她去了一家医院配药。医生执意要求教授进行化验和X光胸片检查,教授被诊断为支气管炎并在医生的建议下接受了抗生素输液治疗。13时左右,输液中的教授突然尖叫“我不行了”,随即从座椅上轰然倒下……抢救,立刻抢救!但教授的心跳和呼吸却始终没有恢复。13时30分,教授被宣布临床猝死。

  闻讯赶来的家属在第一时间复印了医院的病史并封存了剩余的输液。此后,双方围绕是否输错液或张冠李戴用错药展开了激烈的冲突。被封存的输液瓶上标明是林可霉素药物,但医院已没有相同批号的库存,因此有关药检部门答复是无法进行比对检验。为了证明无过错,院方按规定在教授死亡后的48小时之内,向家属提出尸体解剖的要求,但家属不同意。根据有关规定,拒绝作尸体解剖,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能够推断教授具体的死亡原因,家属将承担不利的后果。为此,教授家属来到了擅打医疗诉讼的上海海达律师事务所。唐建立律师查看了病史资料后,把调查重点放在了输液环节上。病史上反映,医生给教授开出的处方并被实际输入的药液为:250ml生理盐水+1.8g林可霉素。院方对家属所作的解释是:教授是在滴完250ml内含1.8g林可霉素后不到1分钟突然大叫一声倒下的。药液中的林可霉素(俗称洁霉素),是一种被临床上广泛使用可以治疗呼吸道感染的抗生素。其药物说明书记载的主要不良反应为:“静脉滴注速度过快可引起血压下降,呼吸循环衰竭,甚至心跳停止,故静脉给药时,每0.6g-1g本品至少用100ml液体稀释,滴注速度每小时不宜超过100ml”。因此,证明给教授静脉滴注的林可霉素药液,每小时滴注速度是否超过100ml,是临床推断教授死亡之谜最有力的证据。

 

  

  然而对家属极为不利的是,教授的病史及其他相关证据中没有任何有关林可霉素滴注起始时间的记载。静脉滴入的林可霉素药液一共是250ml,按上述规定滴注的时间不应少于2.5个小时,而教授就诊到死亡却长达3个小时,院方一旦醒悟过来就很容易作出对己有利的解释。显然,如何让院方主动说出使用林可霉素的起始时间,已成为本案胜败的关键问题。

  在法庭上,唐律师故意循着死者家属先前指责院方的观点发挥:“由于药检部门无法出具鉴定结论,而院方又始终搞不清楚对教授使用的药物究竟是如何配伍,按什么起始时间输入?因此院方用错药或将其他患者的药滴注到教授血液中的可能性不能排除……”

  院方根本没有料到这一“声东击西”的取证方法,觉得很容易说清楚在这些环节上其无任何过错,于是理直气壮将教授就诊后发生的各个环节上的时间节点一一道来,其中确定了250ml林可霉素药液是在当日中午11时55分开始至12时55分全部滴完。

  至此,真相大白。本应滴注时间不少于2.5个小时,但院方严重违反用药规定只用了1个小时,当唐律师拿出《药典》及《林可霉素药物说明书》进行比对时,院方愣住了。根据医学原理,教授在输液中突然倒下,心跳、呼吸立即停止的原因,完全可以推断为该医院使用林可霉素滴速过快导致呼吸中枢受到抑制所致。

  院方当庭认错。家属在拿到66000元调解款后对唐律师感慨说:“没想到那么快赢了官司。”

编辑张早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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