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潇湘晨报11月29日报道 “右肾已全切,左肾的肿瘤手术又很麻烦,现在什么重活都干不了。”许维文手拿郴州市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躺在床上,一脸无奈。昨日,许维文的哥哥许维学再次来到安仁县人民医院,他希望院长能尽快解决该起医疗纠纷案。该院院长张文生告诉许维学,一切按照法律程序办,“该我们负责的,医院决不推卸”。
右肾被全切左肾又病变
2001年8月,许维学弟弟许维文因腰部疼痛,经安仁县人民医院检查确诊为右肾错构瘤,院方在8月31日决定对许维文进行手术治疗。手术中,许的右肾被切除。
2005年9月,许维文的腰又开始痛起来。他再次来到安仁县人民医院,“你没有右肾,左肾也长了错构瘤,建议去长沙大医院诊查。”医生告诉他说。
听到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许维文回家后便卧床不起。
全切右肾家属签没签字
“弟弟右肾被切,我们家属全不知情!”许维文哥哥许维学说。
2005年8月30日,许维学拿到了弟弟在中南大学湘雅医院肾内科的诊断书。上面写着:左肾错构瘤,肾功能不全,右肾已切除,尿路感染。医生建议许维文住院做血液透析。
自始至终,许维学坚持自己的意见,称弟弟做手术时,他们根本不知道右肾要被全部切除。他还提出,院方将“病历首页”的手术医师一栏里的名字改了,原先不是时任外科主任的张文生,经过涂改后,变成了张文生。
在一份“手术前讨论总结记录单”上,记者看到,家属意见一栏里签着:同意手术。陈秀华。下面另起一行写着:同意右肾全切。
“这下面的根本不是家属签的字!”许维学说。但许维学对这些问题的疑虑,最终在院长张文生处都得到了一一解释。
“许维文的手术就是我做的,当时我是外科主任。”张文生回忆。“病历上的医师名字确实经过了改动。”对于许维学提出的几点疑虑他解释说,病历首页并不是他写的,是由一个进修医生写的,其作用“只是相当于一个目录”。
张文生介绍,他在对许维文右肾错构瘤进行手术时,发现了新的问题——肿瘤所处的位置很复杂,并与血管交叉。于是,他立即与吴启生(时任院长)会诊,决定变更手术方式,并向患者提出建议:全部切除右肾。
“这些情况都告诉了家属的,他们也签字同意了。”张文生说,但会诊过程的谈话记录在病历本里并没有体现,“这是我们的疏忽”。但是,对这些经过和签字,许维学均表示了否认。
市级已鉴定为医疗事故
许维学出示的一份郴州市医学会做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上写明:许维文与安仁县人民医院医疗事故争议,医方对患者右肾全切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方应负主要责任。
按照这份鉴定结果,目前许维文左肾出现的问题院方可不负责任。对此,许维学坚决不同意。他认为该鉴定结果有失公正,原因是安仁县人民医院院长张文生也是医疗鉴定协会专家库成员。
法院调解尚未达成一致
许维学已将安仁县人民医院告上了法庭,安仁县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并进行多次调解,病员及其家属要求医院赔偿30万元,然而院方只同意10万元左右,尚未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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