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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腺术后声音嘶哑 患者获赔近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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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腺术后声音嘶哑 患者获赔近8万元
 

 长丰县的邢女士因患“甲状腺瘤”,在省立医院做甲状腺切除手术,不料术后声音十分嘶哑,同时出现了低血钙、高血磷等症状。邢女士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法庭,1月3日,经合肥市庐阳区法院调解,省立医院同意赔偿邢女士79000元。

  邢女士诉称,2002年6月23日,她因感到颈部有肿块,专程到省立医院就诊,结果被诊断为“甲状腺瘤”。当年7月9日,该院为她做了左甲状腺次全切除术及右甲状腺部分切除术。“由于医务人员在术中损伤了喉返神经和甲状旁腺,导致我声音嘶哑,并出现低血钙、高血磷等严重症状,后经多方治疗仍无好转迹象。”邢女士说,之后,多家医院作出诊断,认为她甲旁低、亚甲减的症状将无法治愈,需终身服药维持生命。经安徽莱蒂克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邢女士目前存在轻度甲状腺功能低下症状,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九级伤残,同时也存在一般医疗依赖。

  邢女士认为,医院医务人员在手术中未尽到充分注意义务,增加了她的生存成本及生存风险,请求医院赔偿自己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等各项费用。
 

编辑张早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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