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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乱用禁药 婴儿耳聋获赔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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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乱用禁药 婴儿耳聋获赔十万
 



 

非法行医乱用禁药 婴儿耳聋获赔十万

 

 

    非法行医者竟然给4个月大的婴儿使用禁用药品致其耳聋,4月19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杨柳华赔偿原告袁杰人身损失费1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10月6日、7日,4个月大的婴儿袁杰因腹泻、发热被其父母抱到杨柳华的个体诊所就诊。杨柳华连续两天给袁杰注射了卫生部门明令对婴儿禁用的庆大霉素。2005年9月,袁杰的父母发现已两岁多的袁杰还不会说话,医院确诊为双耳感觉神经性耳聋。法医鉴定认为,如能排除其用药前听力障碍和其他造成感觉神经性耳聋的情况,则双耳听力下降与此前的用药有关,已构成Ⅴ级伤残。另查明,杨柳华既无从医资格证也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属非法行医。

 

 

   法院认为,杨柳华非法行医,又未提供袁杰用药前听力障碍和其他造成感觉神经性耳聋的证据,故认定其行为存有严重过错,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编辑张早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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