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个体诊所分娩后瘫痪
嘉市医学会作出“医方负次要责任”鉴定结论 医患双方均表示不服
今年2月,暂住嘉峪关市的庆阳籍妇女韩小莲在该市一个体诊所分娩回家后,因感冒产生不适反应,虽经当地医院治疗,最终导致全身瘫痪且神志不清。对这起医疗事故,嘉峪关市医学会组织专家小组作出了“医方负次要责任”的鉴定结论,个体诊所因超范围经营被嘉峪关市卫生局吊销了行医许可证。但受害人家属和个体诊所都对医疗鉴定结论不服,等待着二次鉴定——
分娩进错门产妇毁一生
今年30岁的韩小莲与丈夫暂住在嘉峪关市峪泉镇嘉峪关村一组。10月12日下午,记者在该村一组一间低矮的平房里见到她时,眼前的一幕让人揪心:被剃成短发的韩小莲平躺在床上,见有来人像一个牙牙学语的孩子哇哇乱叫。当其丈夫把她抱上轮椅推到屋外晒太阳时,韩小莲的脸上挂满了泪珠。邻居告诉记者,韩小莲生孩子前身体健康,完全和正常人一样,可生了孩子后一病不起,现在不仅瘫痪了,而且神志不清,整天以泪洗面,时不时发出凄楚的声音。
据巩丰年讲,在韩小莲分娩前3个月的一天,他带着妻子到吴彩船的个体诊所查胎,检查结果是“胎位一切良好”,分娩前一个月到嘉峪关市妇幼保健院检查,结果一切正常。查胎期间,吴彩船让他们到她的诊所生孩子,还声称费用比 医院低而且少麻烦,巩丰年当时就答应了吴彩船。2006年2月18日晚,韩小莲走进吴彩船的个体诊所进行分娩,分娩后出现头晕头痛症状,但吴彩船以“床位紧张、吃点感冒药就好了”为由打发他们回家。当晚12时,巩丰年带着妻子回到住处。
巩丰年说,回家后妻子感冒加重,输液治疗效果不佳,他于2月21日送妻子到嘉峪关市人民医院急诊室就诊,被初步诊断为感冒引起的败血症。住院治疗半个月后,韩小莲四肢无力,昏迷不醒,浑身麻木,大小便失常。由于经济困难交不起治疗费,医院不间断地停止用药。3月22日,巩丰年绝望地带着妻子出院,此后断断续续进行治疗,至今已累计花费5万多元。他向嘉峪关市卫生局提出医疗鉴定申请,但鉴定结论是“医方负次要责任”。他说,这样的鉴定结论他不能接受,他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已经有将近4个月时间了,可至今还没有结论。
医患双方均不服鉴定结论
10月12日下午,记者联系采访吴彩船未果,到其诊所采访时发现该诊所已经易名易主。诊所现在的主人告诉记者,吴彩船几个月前就把诊所转让给他了,现在吴彩船做什么他也不清楚。
随后,记者从嘉峪关市卫生局了解到,接到患者家属的投诉后,该局于4月3日便立案进行调查,同时组织省市医学专家对事故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出来后的6月8日,卫生局对吴彩船诊所进行了处理并在全市各医疗机构中进行通报,吴彩船因超范围经营而被吊销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据医政科杨贵林科长介绍,这是对医疗机构最严厉的一种处罚。记者了解到,事故发生后,吴彩船只向受害人支付了1000多元的医疗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就此起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对第一次鉴定结论都不服。巩丰年认为,诊所接生时因床位紧张,致使分娩后感冒的产妇在产后2小时便回家,导致病人感染而留下后遗症,诊所应该负主要责任。而吴彩船认为,产妇产前体质差,自愿到诊所分娩,分娩后产妇夫妇要求出院回家休养,产后因家中卫生条件太差,高烧及病情未能及时就诊治疗,患者的病情与诊所无关。
鉴定结论书中专家分析认为,医方在产妇分娩后不足24小时便允许其出院,未尽观察及告知义务,属导致产妇不良结局的诸多因素之一。患方离开诊所受凉后病情发生变化未能及时就医,导致病情迅速加重。据此,鉴定小组作出“构成一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负次要责任”的鉴定结论。
记者了解到,个体医生吴彩船因鉴定结论而受到处罚后,表示要申请再次鉴定。而产妇家属在法定期限内已经递交了再次鉴定申请。嘉峪关市卫生局时副局长告诉记者,再次鉴定由甘肃省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办公室进行,鉴定时间没有确定,只能等待。本报记者 董开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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