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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鉴定认为错在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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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鉴定认为错在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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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鉴定认为错在医院
 

 

  《这个男婴死得好蹊跷》后续报道:

  本报讯 (记者 汪权)怀胎十月的孩子,每次检查胎心都正常,却在分娩时死去;而医院认为,无论怎么抢救,胎儿成活可能性为零。

  近日,厦门市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将这起死亡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今年3月31日凌晨,海沧东孚镇凤山村产妇小叶在集美区灌口医院顺产生下一死婴。小叶及家人认为:怀孕后即按医嘱在灌口医院定期检查,直到分娩时胎儿一切正常,孩子的死亡是因为院方不负责任造成的。而且,院方在死婴尸体处理上欺骗家属,并且篡改病程记录,未经同意将胎盘送病理检查。而院方认为:婴儿的死因是胎盘异常。院方已尽告知义务,婴儿尸体处理也经过患方同意,并有书面签字为证。(见4月7日本报)。

  6月21日,厦门市医学会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

  专家鉴定组分析认为:医方对产妇小叶的诊疗未完全按产程观察及处理常规进行,未及时发现胎心异常变化,错过抢救时机,出现胎儿猝死。死婴未行尸体解剖,死因不能明确。复查提供的胎盘、脐带及病理片,未发现导致胎儿死亡的直接因素;根据产妇的临床表现及病历记录,未找到胎盘因素导致胎儿死亡的依据。

  灌口医院已向省医学会提出了再次鉴定的申请。

 

编辑张早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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