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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大出血死亡 医院赔偿家属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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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大出血死亡 医院赔偿家属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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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大出血死亡 医院赔偿家属10万
 
 

 

 

 

    32岁的林女士11月4日下午到珠海上冲医院生小孩,因产后大出血最终死在手术台上。病人家属认为医院因其未交齐费用而延误抢救时间导致病人死亡,并要求赔偿损失,而医院方则表示手术程序合法,且产妇产后大出血系入院前曾打过催产针等诸多因素所致。昨日,记者获悉院方要求尸检,并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但遭到家属拒绝,双方纠纷最终以“院方支付10万元”而告终。

    剖腹产下小孩产妇生命垂危

   8日下午4时,记者赶到上冲医院大厅看到,两名男女坐在大厅门口哭泣着,其面前摆放着两张白纸,上面写着“剖腹产妇生产死亡”的字样,其旁边分别放着一张婚纱照和一家四口的全家福。

    两人的哭声引来大批的群众围观,记者曾试图上前与其沟通,但两人均未理会,随后从旁边走来一位自称是死者丈夫堂弟的男子向记者讲述事情经过。“我姓张,我们都是江西宜春人,死者是我嫂子。”据张某描述,11月4日下午,一直在中山坦洲的家里待产的嫂子要生小孩了,正和堂姐在工厂上班的他在接到哥哥的通知后,急忙与堂姐赶回家中。“当时听哥哥讲嫂子生不下孩子,要赶紧去医院生产。”于是他、堂姐及哥哥(死者丈夫)带着嫂子打的来到上冲医院。

    “因为事情急,护士直接带我们到7楼的妇产科给嫂子做检查。”据张某讲,到达医院大概是下午6时05分左右,嫂子经过检查后,医生表示要实施剖腹产,估计费用约4000元。张某告诉记者,当时几个人凑起来也就400元左右,哥哥让其赶紧回去拿钱,“我回去之前,听到哥哥向医生反映‘嫂子在家曾请过接生员,接生员还打过一针催生针’,但当时医生告诉我们‘不要紧’!”

    下午6时30分左右,张某从医院赶回家中拿到银行卡。等其再回到医院时,堂姐正等在收费处,笑着告诉他“孩子已经出来了,是个男孩,8斤2两重”。随后缴完费的两人直接来到9楼和哥哥一起等在手术室外面。

    “我们上去的时候,医生告诉我们‘交钱才可以拿到血’!当表示钱已交过后,医生转身又进了手术室内。”张某告诉记者,嫂子在手术过程中,医生曾两次出来告知他们“产妇大出血,要打一种600多元的针”以及“要不要切除产妇的子宫”,在得到其哥哥同意后,又走进了手术室。

    院方支付10万元平息

    据张某讲述,随后哥哥被医生叫进手术室内,出来后就一直说着“怎么会这样呢?”张某告诉记者,5日上午6点多,当他再次看完小孩回到9楼,发现哥哥趴倒在地上哭。

    据了解,林女士死亡的当天下午及此后几天家属多次找到医院领导理论未果,于是便发生了8日下午的一幕。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与院方取得联系,“我们多次要求家属配合进行尸检以洗刷‘冤屈’,但都遭到家属的拒绝”,由于家属不断上门吵闹,为了尽快平息此事,保证其他患者以及医护人员的正常就医和工作环境,医院最终支付其家属10万元。后记者电话家属,他们称拿到钱后已回江西老家。

    林女士生产过程

    ●11月4日下午2时左右

    林女士出现分娩征兆,其家属请接生员在家接生,由于无法正常分娩,接生员为其注射了催产针。

    ●下午4时40分左右

    林女士丈夫的堂弟张某接到电话,于是赶回中山坦洲的家中与堂哥一起将嫂子送到珠海上冲医院7楼妇产科,当时时间为下午6时05分左右。

    ●约6时30分

    经检查后要实施剖腹产的林女士及家属无法凑齐约4000元费用,堂弟张某打算返回家中拿银行卡来缴费。

    ●7时13分

    剖腹产手术开始。

    ●7时16分

    8斤2两重的胎儿出生。张某返家拿卡后再回到医院,从在收费处等待的堂姐口中得知,小孩已经出生。

    ●11月5日上午6时左右

    林女士产后大出血导致生命垂危,后经抢救无效死在手术台上。

    争执焦点

    医生延误抢救时间?

    家属说

    医生在术前及术中多次表示“拿钱才可以拿血”,怀疑医院因病人未交齐费用而延误抢救时间导致病人死亡。

    医院说

    医务科马主任表示,绝无此事,林女士被送到医院后,由于情况紧急,护士直接将其送到7楼妇产科。经过紧急检查后,林女士于晚上7点13分进行剖腹产手术,7点16分小孩取出,胎盘完整。倒是在决定是否同意手术以及在麻醉同意书上签字的时候,家属有些犹豫不决。

    入院前打催产针致死?

    家属说

无法接受医院称死亡原因为“入院之前打过催产针”所致的说法。死者丈夫堂弟张某称,“当时我去家里接嫂子的时候,她还自己将衣服整理好,这说明当时嫂子的神志非常清醒,未见嫂子因为注射催产针而有所异常。现在人死了,医院就说是因为那针催产针造成的,医院这样是在推卸责任。”

    医院说

    马主任表示,当时病人自述其下午2点左右请接生员在家接生过,并注射了催产针。手术前检查产妇膀胱有出血现象,而且产妇称"胸闷、气促"等,因此有羊水栓塞或子宫破裂的可能。产妇个头较小,而胎儿个头大,因而引起头盆不称。由于此时胎儿已经卡了4个多小时,考虑到大人和小孩的安全,医院才决定冒风险做手术的。马主任说,在手术中医生发现其子宫肌层、粘膜层已经破裂且伴有血肿,而产妇术后子宫收缩乏力而导致子宫大出血。记者从其他医院妇产科也了解到,巨大儿、头盆不称均属于催产术的禁忌。

    医院为何不提供病历?

    家属说

    张某表示,大概是5日早上6点多钟,医院叫我们签字并将尸体运到殡仪馆。当时由于哥哥处在悲痛当中,因此他们并没有签字,但医院还是通知殡仪馆将嫂子的遗体拉走,而且出事后他们曾向医院索取病历,但院方一直都未提供给他们。

    医院说

    马主任表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配套文件的规定,复印病历必须个人提出申请然后根据程序办理,其家属一直都没提出申请,因此医院没有义务主动提出。另外,本院没有停尸房,因此无法进行遗体保存。马主任透露,林女士曾怀孕5次,有两次人流史,此次是足月生产,家属称曾经在南华医院进行过产检,但其家属却未提供产检报告。

编辑张早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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