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浙江网8月17日电 5岁的小刚(化名)不慎将玩具部件吞入口中,生命垂危之时,120指派的医院却派出了无医师执业证的医生接诊,小刚终因抢救不及死亡。昨日,这家不负责任的医院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赔偿死者家属94435元。
5岁孩童误吞玩具部件致死
去年1月20日晚,中牟县张峰5岁的儿子小刚,在玩耍时不慎将一个玩具部件吞入口中,出现呼吸不畅等异常情况。张峰夫妇立即拨打中牟县急救中心电话,急救中心遂指令中牟县某医院派出急救车前去接诊。
因前两天下雪,从中牟县城到张峰家的路况不好,张峰夫妇找人驾车先行将小刚送往医院。其间,医院的急救车与张峰夫妇取得联系,接到了病人。该医院的接诊医生初步判断孩子为疑似呼吸道异物,给孩子进行了鼻塞吸氧处理。
因孩子病情严重,该医院请示急救中心后将小刚送到了中牟县人民医院急诊科。经中牟县人民医院紧急抢救,异物取出。但当晚11时50分,小刚还是因抢救无效死亡。
去年4月4日,张峰夫妇将两家医院诉至中牟县人民法院,请求赔偿医疗费10元,丧葬费6057元,死亡赔偿金57411.6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
急救医生无证行医,医院担责30%
去年8月21日,中牟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小刚将玩具部件吞入口中,作为小刚的监护人,张峰夫妇未尽到监护职责,对小刚的死亡应承担主要责任。中牟县某医院未向法庭出示接诊医生的医师执业证书。按规定,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活动,对此,该医院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中牟县人民医院在对小刚的抢救过程中,抢救及时,措施正确,不存在过错。
故法院判决,中牟县某医院担责30%,赔偿张峰夫妇34043.58元,驳回张峰夫妇要求中牟县人民医院进行赔偿的诉讼请求。
医生无证行医且抢救措施不当,医院担责70%
张峰夫妇不服,上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市中院审理认为,张峰夫妇作为小刚的监护人,没能尽到自己的责任。但中牟县某医院明知道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人员不得从事医疗活动,仍然派出这类人员接诊。
其次,该医院的救护车辆接到病人后,在诊断为疑似呼吸道异物后,并没有采用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及治疗常规上规定的急救措施,而只是采用了简单的吸氧加压措施,措施不当,中牟县某医院理应承担主要责任。
故判决中牟县某医院赔偿张峰夫妇医疗费10元、丧葬费6057元、死亡赔偿金57411.6元,计款63478.60元的70%,即44435元;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0元,以上共计款944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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