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纠纷案例 >> 妇产科案例 >> 文章正文
一个妇产手术用了8个小时,孩子出生后严重窒息,最终夭折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一个妇产手术用了8个小时,孩子出生后严重窒息,最终夭折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2
 

一个妇产手术用了8个小时,孩子出生后严重窒息,最终夭折
 
 

 

 

 
一个妇产手术用了8个小时,孩子出生后严重窒息,最终夭折——
婴儿不幸夭折 谁之过?

    商丘报业网讯:市民陈辉把临产的妻子送进了商丘市第五人民医院,让他没想到的是,妇产手术竟然用了8个小时,孩子出生后严重窒息,后被送往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最终还是夭折了。商丘商都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作出的司法鉴定也认为市第五人民医院存在过失。但是近1个月过去了,陈辉却一直得不到一个说法。

  昨日上午,记者见到了陈辉。据他介绍,7月17日晚11时左右,他将临产的妻子送到了市第五人民医院的妇产科。“入院时没办任何手续,也没作什么常规检查。”陈辉说。7月18日上午10时,他妻子被送到了产房。“一直到晚上6时,产房内才走出医生,说孩子严重窒息,要送到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后来孩子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又抢救了6个小时,最终还是夭折了。”陈辉告诉记者。

  孩子夭折后,陈辉认为市第五人民医院在手术前并没有给妻子作例行的检查,才造成孩子夭折的,就多次找医院理论。医院随后出具了一份书面答复,在答复中,医院一一回答了问题,最后认为医院并不存在问题,如果陈辉一方不理解,可以作法医鉴定。于是陈辉前往商丘商都法医临床鉴定所作鉴定。记者看到,在8月18日鉴定所出具的鉴定书上,鉴定结论是:商丘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行为过失,与孩子的死亡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系次要责任。“我后来多此去过医院,并将鉴定书复印件交给医政科的副科长,但是医院一直没人出面跟我们协商解决这件事!”陈辉说。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市第五人民医院,先后寻找医院院长、医政科正副科长、妇产科负责人。但有的人不在家,有的人称不了解具体情况。最终医政科一位姓潘的科长接受了记者采访,并说了三点:一是医院的书面答复说得很清楚,他并不了解具体细则;二是他没见到鉴定书,鉴定是不是正确的他不敢保证;三是他建议走司法程序。

  “我把鉴定书给了医护科的副科长,这个潘科长会没见过?我每次来都是这个样子,互相推诿。要实在不行我就去法院起诉。”陈辉最后说。 

 

编辑张早刚律师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母亲捐肾救女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武汉律师,什么是医疗事..
·武汉律师,哪些人可以申..
·当发生输血、输液、注射..
·患者举证时需注意的问题..
·误诊的法律责任
·武汉:医疗纠纷再发惨剧..
·医疗事故预防与案例分析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联盟网站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