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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死于手术台 医院判赔十五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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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死于手术台 医院判赔十五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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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死于手术台 医院判赔十五万
 
 

 

  北京电视台报道(晚间新闻):前不久,我们曾经报道过一起案子。家住密云县的邵女士怀了一对双胞胎,没想到临产时,邵女士及双胞胎中的一个孩子都没有保住性命,为此,家人将密云县妇幼保健院告上法庭。今天下午这起案子有了一审判决,密云法院判处医院赔偿家属近15万元。

  密云法院审判员 任晓辉:被告密云县妇幼保健院赔偿原告郑伟佳(存活婴儿)、郑磊(死者邵女士的丈夫)、邵春生(死者邵女士的父亲)、韩秀英(死者邵女士的母亲)医疗费34150元,精神抚慰金8万元。

  除了这些,法院还判定密云县妇幼保健院赔偿死者邵女士家属丧葬费、婴儿的生活费等,所有的费用加起来共计14万9千多元。这场悲剧发生在去年1月,怀有双胞胎邵女士在密云县妇幼保健院接受围产检查。几次检查中,医生一直告诉邵女士,除了有些轻度贫血,其余都很正常。然而邵女士即将临产时,医生却告之产妇可能患有重症肝炎,于是邵女士被送到另一家医院实施紧急剖宫产手术,然而邵女士和其中一个婴儿都没能活过来。

  邵女士家人认为,密云县妇幼保健院对孕妇的肝功等多项常规检查漏检,又在孕妇准备生产时临时转院,导致死亡的后果,存在严重的失职,因此向密云县妇幼保健院提出30万余元的赔偿要求。

  经过两次医学鉴定,密云县医学会认为:密云妇幼保健院的医疗行为没有违规行为。而北京医学会认为,密云妇幼保健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轻微责任。最终法院查明认可北京医学会的鉴定,认为密云妇幼保健院未对邵女士提供全面准确的医疗服务,确实存在医疗过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原被告双方今天对这个判决结果都不满意。

  密云妇幼保健院仍旧认为他们不该承担责任,而邵女士的家人认为,这场悲剧都是密云妇幼保健院的失职造成,法院该判定院方负全部责任。 
 

  邵女士的老公公:我就要上诉,我不谈他给我钱多少,我就要讨一个公道。

  目前,邵女士的家人已经表示上诉,而密云妇幼保健院也在考虑是否上诉。

  记者:李丹、楚健

编辑张早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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