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医院拆除钢板,手术过程中81岁的吕老汉死亡,老人的家人将医院起诉到法院。昨天,记者从山东青岛市南区法院了解到,法院一审后作出了医院赔偿各项损失8万元的判决。
八旬老人死在手术台
据了解,吕老汉三年前摔伤了腰,造成右股骨骨折,在401医院实施了内固定手术。钢板在老人体内存放了两年,去年5月底,老人回到医院打算取出固定,医生为老人做了检查后作出结论,除陈旧性骨折病变外,老人脊背身体状况尚可,能够承受手术。手术过程中,老人出血较多,临近结束时,老人突然出现心率异常,血压下降等情况,虽然医生尽力抢救,但老人最终还是去世。
老人的老伴和三个子女一起作为原告将医院起诉到了法院。老人的家属认为,老人在被告医院实施手术,在手术中突发血压下降等情况,是医护人员工作失误所致,医院应承担一切责任,向法院提出了15万余元的赔偿请求。医院表示,老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是个人体质对手术承受力差,加上老人自身存在心脏病等基础疾病所致。
手术重视不够应担责
法院审理中,医院承认医务人员对老人血压等观察和处理存在一定迟延,法院认为,吕老汉虽然年龄大并患有老年性疾病,但从医院在老人入院时给老人做的检查可以看出,老人的身体状况较好,而且医院认为老人能够承受手术,因此医院应当预见患者手术中的有关风险,做好相应的准备,医院应该为老人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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