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探讨
医疗纠纷已成为近年来的热点问题,为社会各界所关注,"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频频出现在各种传媒上。然而,人们关注的重心倾斜在实体问题上,如:医方出事后该不该赔?赔多少?对处理医疗纠纷的程序问题却关心不够。本文试就此加以探讨。’!
其实,程序问题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实体问题,它关系到纠纷能否得到及时、公正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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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的途径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以及行政裁决。O
首先,双方当事人当然可以通过协商(既"私了")解决纠纷,也可通过调解来解决。但这两种途径存在着"协商不成"、" 调解不成"的可能,不能最终解决问题。[fI2|
有学者建议,通过仲裁途径来处理医疗纠纷。我们知道,仲裁制度的特征是:民间性、自愿性(双方当事人自愿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处理)、终局性。首先,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是很难达成仲裁协议的,因此将医疗纠纷提交仲裁就失去了依据,仲裁机构无权受理(须要指出的是,现行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其实并非真正的仲裁,它不具备仲裁制度的本质特征);其次, 医疗纠纷所涉及的问题具有极强的专业性,要求仲裁庭对此审理并裁决,恐勉为其难。况且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这样将不利于及时、准确地处理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当然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加以解决,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理、审理、裁判医疗纠纷案件。但是,医疗纠纷是一种特殊的民事纠纷,复杂程度高,专业性极强。如果直接由法院来处理,由于法官的知识的限制,会显得力不从心,以致案件久拖不决,从而不利于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此,有学者提出建议,在法院设置"卫生法庭",挑选一些既懂医学又懂法律的人才担任法官,由他们来处理医疗纠纷案件。作者以为,这种设想未免太过理想主义了。倘若依此逻辑推理,将来法院还应设置"化肥法庭"、"农药法庭"、"种子法庭" ......那时的法院将是一个多么庞大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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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那么,通过什么途径及时、公正地解决医疗纠纷呢?作者以为,行政裁决制度是一种理想的解决办法。
所谓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即行使行政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这里的法律特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规范性文件。
传统上,民事纠纷是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的,行政主体通常情况下不能处理民事纠纷案件。但是,为了适应客观现实的需要,在特定情况下,为实现行政管理的目标,法律特别授权行政主体先予裁决某些种类的民事案件,并保留法院对之进行司法审查的权力。
由法律授权的行政主体对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普遍存在的现象,亦是现代行政的一个显著特征。行政裁决制度的产生和发展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对国家职能分工的调整和完善,亦是历史发展的趋势。
通过行政裁决途径处理医疗纠纷,具备独特的优越性:其一,节约时间。可以及时地解决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行政裁决程序较之民事诉讼程序简便,且工作人员对医疗领域较为熟悉,专业化程度高,因此为及时解决纠纷提供了保障。其二,节约金钱。行政裁决,费用低,有利于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须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行政裁决并非对民事纠纷的最终解决(非终局性)。不服行政裁决的当事人,可寻求行政救济(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司法救济(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最终解决纠纷。通常情况下,大部分纠纷在行政机关即能获得圆满解决,而不必上法院了。
不可否认,行政裁决制度在我国现阶段尚不完善。作者以为,有必要制订一部行政裁决法,对行政裁决机构、行政裁决程序等加以规范,以更好地发挥行政裁决制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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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作者设计的处理医疗纠纷的程序如下:医疗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若协商不成或调解不成,则向卫生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亦可不经协商或调解,直接申请行政裁决。行政裁决作出后,若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则行政裁决书生效。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生效的行政裁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则卫生行政机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若不服行政裁决,须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若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须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由法院对行政争议及民事纠纷一并予以解决(这里,之所以将行政复议设计为行政诉讼前的必经程序,也是考虑到医疗事务的特殊专业性)。D8
编辑张早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