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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什么时候适用《民法通则》,什么时候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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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什么时候适用《民法通则》,什么时候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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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什么时候适用《民法通则》,什么时候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人民法院处理医疗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应当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依据。但是,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其他医疗侵权纠纷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和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处理。



 

编辑张早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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